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时存在哪些应当注意的风险?风险的来源是什么
常说的税收筹划的风险,就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某些缘故出错而造成的结果。因为税收筹划常常在税法规定的边沿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本质目的源于使纳税人完成税后利益更大化。在我们国家,纳税筹划起步较晚,发展水准低,加上意识形态、现行政策变动等主客观要素的存在,不可避免蕴涵着比较大的风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纳税筹划是一种与企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经济决策,具备很强的目的性、筹划性,它关键确立在对目前及将来税收政策科学合理预估的基础上,不仅仅要充分考虑公司的组织形式、资本运作模式及其新项目的行业、地域选择等本质的经济决策要素,还要考虑到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花费摊销办法、存货计价方法等细节多方面的问题,是一种非常严格细腻的决策。要确保纳税筹划得取得成功,务必深入研究其风险来源,才能防患于未然。综合性分析其风险关键来自于里外两个多方面。
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就是指公司在生产制造与销售过程中常面对的因为管理、市场与技术变动等引发的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经营出错和财务风险两多方面。纳税筹划方案关键确立在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科学合理预估上,假如基础出现很大变动,那么确立其上的纳税筹划必然遭受重要影响。如:运用财务杠杆效应而明确利息费用节税筹划,很有可能会因为利率或公司资金面的状况变动,造成公司背上厚重的财务负担,进而造成对公司利润的侵蚀。它对纳税筹划方案的影响是很大的、也是根本性的。
2、政策风险。纳税筹划确立对目前及将来税收政策的科学合理预估基础上,则政策性变动必然对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明确造成重要影响。如:在房地产企业中,2006年之前可以采用一方以土地出资,另一方以货币出资联合建设房地产项目,则出地一方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获得利得,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所得的营业税及附加等税种;但在2006年1月1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种纳税筹划方式则不再适用。
3、意识形态风险性。意识形态风险性就是指征纳彼此双方关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这方面的认知所引起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两个这方面:一个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理应具备合法性,在实务操作中,企业负责人通常对纳税筹划报有太高的期待值,甚而至于将纳税筹划与偷、漏、欠税相提并论,使相对应的方案具备较大的税务机会成本;二是税收筹划专门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一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是有其特殊性,并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身选用,税务机关并不会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到底是否满足税法规定,会不会成功,能不能给纳税人带给税收上的收益,极大程度上依赖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式 的判定。假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对税法精神的定义上存有一定的误差,有可能判定税收筹划的实际实施方案和方式 不切合税法精神。加上,纳税筹划自身 就存有追求边缘效应的目标,某些“打擦边球”的方法,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视作避税,甚至于当做是偷逃税,纳税人将因此遭到巨大损失。
不一样的风险性来源影响着风险性类型,也影响风险性的大小及防范管理模式。专门针对上述纳税筹划过程中存有的主要风险性类型,结合纳税筹划自身 的预期性、主观性、条件性、成本效益性特征和风险管理概念,一税通认为应重点从以下几个这方面来确定风险性管理模式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