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应该具备哪些意识?纳税筹划的重点
很多公司纳税的很大的误区便是只看见税收的缴纳方式,不重视税收的形成方式,把税收单一纯粹的让财务人员来完成。一税通带着大家来分析一下税收是如何形成的。公司是由于有了经营的行为而交税,那经营的行为从哪里体现的呢?税务机关要查账,是根据账本来检查你的业务方式,但不管如何查账,税务机关始终都不可能完完全全坚信公司的帐本,是因为账能够 根据人为做出来。税务机关只坚信公司的合同或是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是因为业务是按合同发生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而,合同确定业务方式,业务方式形成税收。但公司的合同并没有一份是财务部门签署的,全是业务部门签的。那财务与税收有什么关系呢?仔细观察一下,他们只不过将业务部门形成的税收在账务上体现出来,并缴纳到税务局去。财务仅仅是个缴纳的方式。因此,业务部门形成税收,财务部门体现和缴纳税收。
如今有不少公司并不重视业务方式的税务筹划,只知晓让财务人员在账务上下功夫,甚至于把偷税当做考核财务专业能力的标准,这类违法行为是十分凶险的。
纳税筹划一定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
税务筹划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的行为,它具备三个特点,另外又是完成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超前性:纳税的行为相对于经济的行为来讲,具备滞后性的特点。但是假如等到公司发生业务的行为之后再想少交税,那么就会发生偷税。因此做纳税筹划一定要要有超前意识。
二、合法性:它是纳税筹划的本质特点,纳税筹划并没有更改税收政策,只对业务方式完成科学合理选择和策划,符合我国的立法用意,纳税筹划只容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条件下完成。
三、实用性:纳税筹划一定要实用才行,假如未能真的缓解税负,那它就并没有实际意义。但另外纳税筹划不可以盲目跟风完成,纳税方案并不是做给自己看的,一定要通过税务机关的检验和认同后,才可以得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