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节税可不可以进行0.5倍以下罚款?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9-02 10:41
这几天接连收到了许多中小企业的老板询问关于遭到处罚是否拥有0.5倍以下罚款的相关问题的询问,今天就这类问题进行解答。
征收管理法是法律法规,发票管理制度是行政规章,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高过行政规章,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追讨税款,惩处偷税金额0.5倍以上5倍以内的罚款。对让他人为自身虚开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还应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移交的明文规定移交公安部门。
针对不合理的节税个人行为能否惩处0.5倍以内罚款?
答:可以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与行政处罚法都是法律法规,征收管理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处罚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依据立法法第九十二条明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明文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明文规定与旧的明文规定不一致的,适用征收管理法的明文规定。对偷税惩处0.5倍以内罚款,是低于下限处罚,征收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行政处罚法有明文规定,它们之间是补充适用关系,只要符合行政处罚法法定的减轻情形就可以。但要注意征收管理法与行政处罚法如果有冲突时,比如说征收管理法八十八条第三款,赋予了税务机关针对罚款的自行强制执行权,但这一条要强制执行罚款,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当事人在15天内没缴纳罚款,在60天内还是没缴又没申请复议,在6个月内仍没缴又没起诉,等到这些条件具备才可以强制执行罚款;但是行政处罚法对这个问题的明文规定不同,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明文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即在逾期条件具备(15天过了)就可以强制执行了,这个问题两个法律规定不一致,征收管理法相对于处罚法既更新又更特别,理应优先适用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