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行业财税筹划案例,机械制造合理税收筹划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6-19 14:47
机械制造行业财税筹划 机械制造行业财税筹划怎么做 想必是这个行业老板们所头痛的问题,下面就由我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我们的一个成功案例 希望通过借鉴这个案例,能为您带来一些启发!
(一)基本情况:
南通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通州湾示范区东安科技园,主营研发、生产、销售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二)存在问题:·
该公司在2015年度每月向部分管理人员现金发放午餐补贴、交通补贴,列入职工福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6年2月,该公司根据2015年经济效益并结合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发放全年奖金,同时发放季度奖、先进奖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处理结果:
通过约谈,该公司原意补扣个人所得税4650元;对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处以30%的罚款1395元。
(四)政策解读:
1.企业员工取得午餐补贴、交通补贴等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福利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提留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②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Ⅰ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Ⅱ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Ⅲ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所以诸如防暑降温费、食堂补贴、采暖补贴、交通补贴等各项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其他奖金应区别对待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方法如下: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如:某纳税人 2015年1月15日取得公司2014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当月工资40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12个月后,按其商数25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0×10%-105=2895元
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3500)×3%=15元
当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895+15=2910元。
②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补贴,如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纳税人 2015年1月15日取得公司2014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同时取得2014年下半年奖金8000元,2014年第四季度加班奖励3000元,当月工资4000元。
当月工资、半年奖、加班奖励应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8000+3000-3500)×25%-1005=187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0×10%-105=2895元
当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895+1870=4765元。
③.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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