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定额为3万,但是每月开票为20万,该如何处理?
开店做生意,有相应流动资金的会创立企业,前提条件不容许的情形下,经营管理个体户的也不在少数。企业也好,个体户也好,全部都是缴税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税。
与企业相比较,个体户绝大部分都未设有帐本,选用的是按时预算定额缴税。那么问题来了,假如相应时期内销售总额(或开票额)超出了“预算定额”,该怎样记税呢。有些人提出问题到,他经营一个个体户,预算定额一个月3万,税票开了20万,该怎么办?对于此事,也许有些人并不是很明白,咱们今日就来聊一聊这类话题。
该怎么办?提前准备钱交税,哈哈哈哈。
最先,先诠释什么是“预算定额”,“预算定额”可理解为“按时预算定额”一般来说,个体户对大多数未按规定设置帐本,税务机关会对其选用“按时预算定额”方式缴税。
依据标题叙述,“预算定额一个月3万”,简洁明了而言,就是说每个月按3万的销售总额来交纳增值税,很很有可能是按月纳税申报。“按时预算定额”1个很大的特点是,假如当期销售总额(或开票额)小于“预算定额”,“预算定额”为当期销售总额;相反,假如实际上销售总额大于“预算定额”,当期即按实际上的开票额纳税申报。
如前如述,“预算定额”为3万每个月,实际上开税票20万,本月应按以20万纳税申报,按现行标准增值税要求,月销售总额20万已经超出10万,不可免征增值税,按工作经验判断,大多数情形下征收率为3%,应纳增值税为20/1.03*3%=0.58万,同时还需要计缴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经计算需要交纳350元左右。
这就是我依据题意推测的,最很有可能的税额计算情形。自然,具体化还得以实际上为准,假如是按季申报,按现行标准要求,季度销售总额不超出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种情况需要“计算”季度的“销售总额”,如前如述,季度中有且只有一个月的“销售总额”为20万,显然季度“销售总额”少于30万,无须缴税。按题意,估计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不论实际情况怎样,应纳税额按销售总额计算, “预算定额”与“实际上开票额”孰高为当期“销售总额”,记住这一点就可以了。如本题。销售总额是20万,预算定额是3万,当期就以20万来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