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沒有进项全额缴税,有什么难题吗?
有一段时间没升级了,看今日的难题:一个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一个月有1000万的销售总额,沒有进项税,开票全额缴税有什么难题吗?是不是违反规定?
不清楚详细情况,针对是不是违反规定不太好分辨。能够 毫无疑问的是,相近这样的事情并非长远打算。依据叙述,几个关键环节都对公司有深刻影响,能够 关心一下。
【经营者真实身份】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估算大伙儿都对于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别的不用说,最基础的是年销量超出500万余元。题型中提及一月的销售总额高有1000万余元,显而易见,公司颇具规模,照理说,财务核算是完善的,有关的购置及市场销售阶段都相对性健全,不应当存有“沒有进项税”事情。
【企业的特性】
商贸公司,归属于商品商品流通的层面。这类企业的业务流程关键是购入商品,再售卖。通俗化而言,就是说买入。以现行标准民法要求,融合所述经营者真实身份做好探讨,市场销售货品出具的是增值税税票,做为一般纳税人的购方,一般获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是所有商品都是以小规模纳税人纳人购入或所市场销售商品为免税政策商品,不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情况“沒有进项税”)。
增值税经营者分成一般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做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公司,并不是一定得与一般纳税人买卖交易。从一般纳税人处拿货,并不是不好,重要是“沒有进项税”,显著不符逻辑性。
【沒有进项税】
“沒有进项税”,这叫法也不太好了解。是沒有从销货方获得增值税税票(普票与专用发票也没有),還是尽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相匹配的进项税额不可抵税?左右诸多一样是“沒有进项税”,但特性彻底不一样。
沒有获得税票,不但对增值税有危害,对所得税也是危害。人们了解,外购的商品,税票是财务核算的关键凭证,不用说税收层面,沒有相对的凭证,连基础的财务会计解决全是难题,沒有凭证如何定编会计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跟税收紧密相联系,二者互相影响,会计账务处理不标准,财务信息将会不精确、详细,当然危害到税收的各个方面。设想一下,账都没搞好,税能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