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连续常年处于亏损状态,为何还要缴纳所得税?
提到公司所得税,广泛认为盈利才要交,亏本就无需交。的确,许多人同样是如此想的,但按企业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并不一定如此计算公司所得税。这不,有的人就发问到,公司持续3年亏本,为何还必须交公司所得税?很不领悟。今日我们就总的来说说这件事情。
企业所得税有关知识本来就很繁杂,具体化到本题,详细情况不确定,很有可能涉及到的东西许多,要解读清晰实在是不容易。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税基础是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在计算的利润总额基础上调节获得的,有关调节也就是传说中的应缴税调提升或降低,假如系统学习过公司所得税对此就比较好领悟。
简单总的来说,假如计算的会计利润为负数,即亏本,但经纳税调整后,公司所得税应纳税额大于零,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这是最基本的思路。
实际上工作方面,缴税调增的一般而言是不能满足公司所得税扣减规范的项目,最常见的也就是业务招待费,也也就是会计中管理费用这项。会计核算无误,该花费同样是不得据实税前扣除,但计算利润时的确全额扣减了。
如题目说的持续3年亏本,最能想象到的是主营业务收入小于有关成本,虽然不是很严谨,很有可能同样是收入稍微小于成本,实际上中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这很关键,往往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额会大于零。
例如,全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两百万元,相对应的成本为二百二十万元,显而易见利润总额为-二十万元,这应当都能领悟。难题是,假如花费中,有五十万元的管理费用是业务招待费,得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有2个扣减规范,当中1个是发生额的60%,即五十万元的60%为三十万元;另一个规范是全年度销售收入的5‰,即两百* 5‰=1万元。三十万元与1万元,按哪个为扣减规范?“孰小原则”,即只能扣减1万元,则必须调纳调节提升49万元,最终的应纳税额所得额为-二十+49=29万元。看到这,无需我多说吧,准备钱吧。
现实中,许多小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往往必须如上述那样进行纳税调整。如此一来,即使会计利润为负,调节后很有可能应纳税额会大于零,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
实际上中,公司在经营过程会遇到各种业务,该业务对应的有关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往往必须缴税调增,例如“营业外支出”就属于此列。具体化如何,篇幅所限,不想过多细述。
以上是基于查账征收的公司总的来说的,假如适用核定征收的,公司自行计算的亏本,不管用,或者说,没有选择的余地。大家都懂的!